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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頭塗鴉

塗鴉(Graffito)意大利文之意是「亂寫」

塗鴉(Graffiti)(複數形)則指在牆壁上亂塗寫出的圖像或畫。 

 

1970年代初期,當罐裝噴漆隨處可購得後,從地下鐵的火車車箱到月台上、到街道的牆面,一直到廁所裡的壁面,到處可見各式各樣色彩鮮艷的塗鴉。早期的塗鴉創作以文字為主,那些塗鴉畫的創作者稱自己為「寫手」(writer)而非「畫家」(painter),而且通常是匿名的,他們流行用街道號碼取假名,比如TAKI 183JULIO 204FRANK 207,畫地盤的意味十分濃厚。大部分的塗鴉創作者既不是專業藝術家也不是藝術系的學生,而是來自於布朗克斯、布魯克林與哈林區的街頭少年。

塗鴉的行為本身是一種對於權威的反叛,而塗鴉的本身是一種表達的形式,藉由這樣的行為,或許從藝術的角度來說:行為藝術,很快地引起社會、政治界、媒體以及主流藝壇的注意,於是塗鴉文字逐漸減少,轉變成大型精緻的卡通圖像。學院派藝術家也跟進,於是專業塗鴉人開始出現,類似像聯盟的團體也紛紛出現了,之後塗鴉繪畫開始進駐藝廊,供人「欣賞」、「收藏」、「買賣」、「投資」。世界各國便興起了一股塗鴉熱潮。塗鴉藝術的命運,跟同時期崛起的搖滾樂十分類似。一開始人們藉這種創作型態反抗體制、表達不滿、發洩情緒、控訴社會,結果卻被整個資本體系收編,由原先的反文化成為藝術的主流。

資料來源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206052713690

圖片引用

http://www.graffiti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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